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配套经费的作用。根据《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补充规定》文件规定,现将开展科研项目配套经费集中申请工作。
一、申请条件:
1、申请项目需是各类部级(不含部级)以下纵向科研项目,且是《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补充规定》(重文理科〔2016〕21号)文件发布之日(2016年9月27日)以后立项项目。
2、申请配套经费时该项目主管单位划拨经费已使用完,且尚未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二、申请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
2、二级单位审核配套经费申请表后,将符合条件项目汇总填写《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三、经费审批与使用
1、学校将结合项目前期研究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配套经费申请的集中审批。
2、配套经费比例和额度任按《重庆文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批准的配套经费将在财务系统中按照额度和预算建立经费明细。
4、配套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科研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和财经财务制定要求,规范合理。
四、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负责人将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汇总。
2、各单位于2017年11月8日17:40前将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后,一式一份交科技部606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 东
电话:49891752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
2.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汇总表
科技部
2017年10月30日
本文由http://www.pecasndahe.com/xywh/1211.html原创,转载请备注出处谢谢配合!
下一篇:关于领取学生党员学习资料的通知上一篇: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外派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